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
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
步驟一:達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產品達到指令所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是加施CE認證標志工作的核心。該步驟一般包括以下工作:
1.?弄清楚產品應遵循的有關指令及這些指令的基本要求。
2.?分析、核對該產品應滿足的有關疾病要求的條款。
3.?對產品進行危險分析,找出產品在使用中可能產生的各種潛在危險,以進一步判定產品應滿足的基本要求條款和確定采取措施的方法。
4.?采取措施,消除產品潛在危險,是產品符合指令所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同時,也應該符合指令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5.?采取消除危險的措施可各種各樣,但最好的方法是采用標準。為此,應分析、選定與產品相關的標準,并使產品達到這些標準的要求。
步驟二:準備技術文件
開始準技術文件后,你就進入了合格評定程序。通過技術文件的編制,就可評定產品是否符合相關指令所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該項工作是在步驟一的基礎上進行的。這些技術文件應能證明產品符合相關指令的要求。技術文件應按相關指令的要求編寫,其中有關部分,要供受理你申請的公告機構檢驗。文件應按規(guī)定保存,以備歐盟市場監(jiān)督機構隨時查驗。這里應特別說明,盡管產品經公告機構CE認證,并出具了證明,但制造商仍對產品的合格負責
。
步驟三:公告機構參與,完全合格評定程序
對于需第三方參與合格評定的產品,進行合格評定時,還需請一個機構參與與評定,以確認和證明產品或質量管理體系符合指令所規(guī)定的要求。
第三方不是任意的檢測、認證機構,它必須是有歐盟成員國認可,并經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告上發(fā)布的公告機構。有資格承擔某一產品認證的公告機構可能會有若干個,你應當選擇一個合適的公告機構。
按指令規(guī)定,一種產品的合格評定程序可能會有集中,你應該選擇、確定一種適合你的合格評定程序。確定了產品的合格評定程序和選定公告機構后,應向公告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技術文件,必要時還應提供產品的樣機。
當你收到了公告機構的合格證書后,就基本完成了合格評定程序,這意味著你的產品被認定合格,你可以發(fā)表EC合格聲明。
步驟四:編寫EC合格聲明
EC合格聲明是制造商或其確定的在歐盟的授權代理用來聲明產品符合相關指令所規(guī)定要求文件,該文件由聲明人正式簽署。EC合格聲明簽署后,合格評定工作全部完成。
步驟五:加施CE認證標志
制造商或其確定的在歐盟的授權代理在編寫并簽署EC合格聲明后,即可在產品上加施CE認證標志。加施CE標志的產品,不僅證明產品符合所有相關指令的規(guī)定,而且表明制造商承擔加施CE標志的所有義務。